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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创 这还叫「烂片」?那你该去洗洗眼睛了

原标题:这还叫「烂片」?那你该去洗洗眼睛了

今年春节档,角逐激烈。

有的热搜上不停,有的逆风翻盘失败,临时撤档。

还有的不靠热搜,不靠资本抢位,却赢得了「票房逆跌」。

“逆跌”是指在大盘(整体)票房下跌的情况下,个别影片票房逆势上涨的情况

而这电影能“赢”,一句话,只因后劲儿太大。

「第二十条」

Article 20

2024.2.10.中国大陆

三起案件

张艺谋新作《第二十条》自2023年中旬开机,借《狂飙》《宇宙探索编辑部》《漫长的季节》的豪华班底,短短几十天匆匆完成拍摄及后期。

现如今看,老谋子回归「现实主义」舒适圈,怎么拍怎么有。

昔日如《秋菊打官司》、《有话好好说》等作品,以小见大,聚焦个人,情节曲折;

今则《第二十条》、《一秒钟》以人情为镜,广纳群像,映射现代社会的纷繁,深挖人性。

看完电影后,其实我和大多数人一样,沉思良久。

因为此片非止于笑泪,更引人深省:

“于现实之中,启迪何在?反思何处?示范何物?”

或许,就像电影「以无声胜有声」的演绎——

法之威,源于民心朴素的期待。民众求的不仅是对错,更是公正。

韩明(雷佳音饰演),一个为了儿子能在学校里头昂挺胸,从乡下调城里的检察官。

刚调进检察院,就不得不面对三起搅得一身麻烦的“正当防卫”案件。

首先是张贵生案。

张贵生(杨皓宇饰演),一公交车司机。

因为挺身而出阻止俩死流氓骚扰姑娘,结果反被揍得半死,最后忍不了反击了一下,导致流氓甲当场开瓢;

接着是韩明儿子,韩雨辰(刘耀文饰演)。

看不惯学校里的恶霸欺负人,一激动就动手了,结果把人家鼻梁打折了,被校霸他爹给告到局子里了。

最后是王永强(潘斌龙饰演)案,也是电影的主线。

一个老实人因借村霸高利贷给女儿治病,被村霸欺负到家门口,一怒之下就拿起刀子,把人给捅了。

这三起案件犹如一镜三面,映照出一个案件自孕育至终结的全过程。

同时也描绘了一种「社会现象」:

作恶者因己之过而受害,反获“法律庇护”。

此种逆逻之态,挑战了民众固有的情感与道德判断。

由此构成了影片的核心矛盾——

人情与法理之争。

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

电影中,三起案件,毫无例外都是:

终有一事,令“弱者”折腰。

王永强,为女筹医费,负债于恶人,自此一家沉沦霸凌之苦海。

随后妻子被凌辱,非但伤身更伤心。

妻子郝秀萍(赵丽颖饰演)欲绝命,相信看到郝秀萍从门走出的那一幕,没人不会为之一颤。

若恶有重轻,此情此景,定属极恶。

其形,狼狈至极,无声之绝望,尤胜哀声。

见此情形,王永强血性复苏,手持剪刀,一番搏斗,致刘文经(阿如那饰演)命悬一线,自己也步入囹圄,待判于法。

古语有之,“杀人偿命”。

但王永强辩称,刘有备刃,己为防卫,才会先下手为强。

可监控摄像头只拍到了两人打斗的情景,并没有拍到车里是否真有刀。

在法律的裁判下,真相模糊,众人倾向于定罪。

唯独吕玲玲(高叶饰演)检察官,持异议,但奈何力单势孤,难以为王永强翻案。

在案件的决定性阶段,恶霸的家人对郝秀萍施加了极端的压力,他们绑架了她的女儿,逼她签下一份声明,承认与恶霸的关系是为了偿还债务而自愿的。

面对这样残酷的选择,郝秀萍深知,签下那份声明意味着她的丈夫将无法翻身,而不签,女儿的生命又岌岌可危。

在这样绝望的境地下,她认为唯一的出路就是牺牲自己的生命。

若论苦难,郝秀萍的遭遇,堪称极致。

站在建筑的顶端,郝秀萍曾试图抓住那双手,却又在短短几秒后回绝了试图救她的检察官的援手,并坚定地选择了跳下。

她那纤细的身影重重地落在下方的汽车上,留下了深深的痕迹。

沉默之中,却有呼啸穿耳。

是深不见底的绝望,而非生活的艰辛,成为压断弱者最后一根稻草——

当无路可走,无人相助;当求救无门,力不足挽;当身负不公之枷,死亡变成唯一的出口。

再说说韩明家那档子事儿。

起初,他是充满正义感的年轻人。

但社会的现实逐渐磨平了他的锋芒,使他从一个「理想主义者」转变为一个「现实主义者」。

刚步入社会时,韩明的工作更多是在幕后辅助,通过不懈努力才争取到的一线机会。

他处理的案件中,一名公交司机因见义勇为落入囹圄(王贵生案),韩明在努力平衡正义与现实的矛盾中,尝试以自己的方式寻求解决,这种平衡最终得到了上级的认可,也为他开启了新的职业道路。

随着成为社会的一员,韩明学会了如何在复杂的人际网中游刃有余。

他对家庭的态度变得顺从,对工作的态度变得机敏,他的生活似乎围绕着“不惹事”的原则展开。

他的理想不再是改变世界,而是向现实妥协,委曲求全,只求家庭平安,职业稳定。

面对未知的恶意和生活可能带来的破坏,他感到无力和恐惧。

尤其当这种恶意触及到他最珍视的家庭时。

他的儿子韩雨辰,在学校勇敢地站出来反抗不公,结果却陷入了可能影响一生的困境。

尽管他和妻子竭尽全力,各种低眉顺从,却无法改变局面。

当孩子又一次因恶霸报复受伤,向父亲展示了他的选择——这次他没有反抗,希望能减轻父亲的负担。

可韩明作为一个深谙法律的检察官,在面对孩子的伤势和案件的复杂性却感到手足无措:

孩子的受伤未达法律介入的严重程度,加之施害者的匿名性,让正义显得无从施展。

而当面对儿子关于是否继续做正确事情的询问,他陷入了矛盾——

作为法律的维护者,他理应鼓励正义;但作为父亲,对孩子安全的担忧让他选择了沉默。

这份沉默,不仅是对孩子未来行为的犹豫,也是对自身「职业认知」的深刻反思。

可以说,通过韩明的心理深化,影片避免了将他简单塑造为理想化的“正义英雄”。

相反,影片通过轻描淡写的「第四起案件」,即韩明年轻时因捍卫正义而遭遇的不公和儿子当前遭遇的麻烦,使得他对王永强家的同理心得以深化,促使韩明重新审视法律条文,勇于挑战旧有的判决,努力为王永强争取真正的公正。

关于「第四起案件」其实电影描写不多,主要是借由吕玲玲之口讲出,当年为何她喜欢韩明,就是因为韩明身上有股子拧巴的正义感,而这也为韩明的人格深度添加了重要一笔。

也正是这段经历丰富了韩明的角色背景,为他后来在面对道德与法律的抉择时,倾向于社会大义而非个人利益的决策提供了逻辑基础。

此外,还有一点有趣的是韩明的手机铃声,是“公鸡打鸣”的声音。

这也预示着——

“天光久已无眠,而铃音则为唤醒。唤醒那些沉眠于暗夜的人,唤醒我们心底最深处,那被遗忘的善行与温柔。更是为了唤醒那些被尘封的法律,让正义不再沉睡于文字之中。“

这种人物设定,既呼应了韩明年轻时的坚持,也使得电影中的「社会议题」和「人物命运」紧密相连,构建了一条通往深刻社会关怀的逻辑链。

最后是张贵生案,相比于张贵生,我其实更想聊聊他的女儿丫丫(许静雅饰演)。

她不仅失去了母亲,还要面对父亲不公的牢狱之灾,同时忍受着周遭的恶意与讥讽。

尽管遭受了如此多的打击,她的心中仍旧怀揣着对公平的渴望,不懈地为父亲的清白奔走呼号。

但当她所剩无几的希望因父亲的意外去世而破灭时,她的绝望达到了极点。

面对韩明,她提出了一个撼动人心的问题:

“我父亲是坏人吗?如果当时是你,你会怎么办?”

这个问题让韩明陷入了沉默,因为他知道,在这个小女孩面前,任何关于法律和逻辑的解释都显得苍白无力。

这也让韩明以及所有的观众一同陷入了反思:

“法律应该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,而不是让好人的出手代价更大。”

为苍生请命

“如果追求正义一定要付出代价,这个代价谁来承担?”

电影中的这句台词深深触动了我。

王永强一家的不幸遭遇虽引起众人怜悯,但在法律的严格逻辑前,这份怜悯似乎无力改变什么。

当法律的界限模糊不清,当人在极端压力下无法做出完全理性的判断时,是谁来定义什么是「过度反应」,什么是「必要的自卫」?

面对法律界的种种挑战,不只是来自行事霸道的家属(如电影中的刘家)的直接压力,更有历史上类似案例所设下的先例框架。

由此,在正义与过度反应之间的界限模糊时,如何作出判断成了一个复杂问题。

王永强案件要求重新审视“故意伤害”的定义,可能会动摇到司法系统的根基,带来预料之外的复杂情况。

那么,我们面临的问题是:

“如果追求正义需要付出代价,我们是不是就应该放弃呢?”

“如果为了正义而战必须承担代价,那这份重担又该落在谁的肩上?”

“如果法律界不主动寻求变革,如果每个人都选择自保,那么这重代价无疑将由最普通的人们来承担。这些人,正是像王永强和郝秀萍这样的普通家庭,是像张贵生那样无辜受害却无处申诉的个体,是每一个在逆境中挣扎却感到无助的人。”

电影《第二十条》灵感源自《刑法》中的“正当防卫原则”。

旨在阐释当个人或他人面临不法侵害时,采取适当行动保护人身、财产安全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法理。

尽管自1997年“新刑法”实施以来,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条款已成文立法,但长期以来这一规定几乎未被有效运用。

甚至被法界人士形容为“沉睡”的规定。

直到2016年山东的“辱母案”到2018年江苏的昆山反杀事件,这些案件引发了全国范围内对正当防卫条款的广泛讨论。

(图片来源网络)

起初,于欢因保护母亲而造成重大伤害,社会舆论倾向于支持他的行为。

案件从初审的无期徒刑到上诉后的刑期减轻,展示了正当防卫认定的复杂性和挑战。

昆山反杀案因视频证据清晰,以及受害者形象的公众关注,成为了判定正当防卫的标杆案例,警方最终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,无需承担刑事责任。

(图片来源网络)

这些案件的发生,不仅唤起了对刑法中正当防卫“沉睡条款”的关注,也引起了司法实践中对该法律条文应用的重新审视。

2020年,最高法、最高检和公安部共同发布的《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》,标志着正当防卫条款的实际运用迎来转机,旨在降低办案难度,减轻办案压力,并确保法律条文得到有效执行。

说到这里,很多人会认为电影中对于「王永强案」的改判,是因为韩明发起的听证会或是因为韩明自我意识的觉醒,要帮助受苦受难的人民,其实根本原因并非如此。

“听证会不具备法律裁决的权力,它主要作为一种沟通协调的平台,用于检察院向其他相关部门或参与者阐述观点、争取支持。实际上,做出最终决策的权力依旧掌握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手中。”

它的改判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介入这起案件那会儿。看似突如其来的介入,实则是对现行判决模式的一种质疑,预示着可能的变革。

这种高层的介入,通常出于两大原因:

要么是对现状的肯定,要么是为了彻底的审查和改变。

显然,在「王永强案」中,最高检的参与并非为了表彰,而是意在深度审视。

当中央指导组莅临之际,检察院领导的态度变化和案件处理的权责转移,无疑反映了组织内部对于处理方式的思考和策略调整。

从宏观上讲,法律的首要职责是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”。

在过去,法律判决倾向于保持社会稳定,不鼓励个人越过法律界限行事,以防止私力救济成为常态。

这也就很好解释了为什么韩明在吕玲玲调离之际,会拿出一份份过去相关的案件,并生气的告诉她,“以前都是这样判的”的原因。

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透明度的增加,人民对于法律公正和效率的要求日益提高,以往为稳定服务的法律规定开始暴露出局限性。

或者说,对于部分案件应该“因情况而定”了。

就像吕玲玲崩溃时所说的,

“ 究竟是何种绝望,驱使一位无法言语的母亲,留下自己身有残疾的孩子和身处囹圄的丈夫,选择孤身一人面对死亡?”

这是一种对法律的绝望。

电影就此突显出一个核心观点:

法律的发展和进步,本质上是公众对公平和正义渴望的直接反映。正是广大民众对更高法律标准的期待,推动了法律的演进。而最高检察院的改变,反映了对民意的响应,意在通过案例改革引领法律实践向更加公正、合理的方向发展。

因此,最高检和中央指导组的介入,以及检察院领导的支持,标志着对旧判决模式的重审,旨在树立新的判例,以此响应人民对法律正义的基本诉求。

《第二十条》也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参与制作的。

由此,可以看出其本质超越了艺术创作和商业利益,更多地承担了法律教育的使命。

它让执法者认识到为何执法,如何执法。

也让百姓知道如何守法,更让百姓知道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。

“法不应该向不法低头”。

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,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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